文本内容:
律师函函字第号XX20XX XX致有限公司YY律师事务所接受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现就贵XX XX公司拖欠公司合同款项有关事宜特发本函-XX本所律师经查询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得知,年月贵公司与公司XX20XX XX XX签订《XX合同》,XX公司已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合同款项应干年月日前支付.然而贵公司至今尚未支付经公司多次催告.贵公20XX XX XXXX司仍无回应截至今日,贵公司仍欠公司元合同价款XX根据《合同》第七条的约定,贵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XX约基于以上事实,本所律师现明确要求贵公司自收到本函之日起十五日内偿清合同款项元(大写元整)否则,公司将直接行使单方解除权.并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贵公司的违约责任XX届时,贵公司需依法偿付已拖欠合同价款及合同约定暂计至年月日的20XXXXXX违约金元以及公司可能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XX保全费、执行费、邮寄费等一切经济损失请贵公司慎重考虑,严格按照上述期限履行付款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诉累及经济损失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律师XXXX联系电话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