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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部职责任务
一、提供群体保健服务
(一)、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儿童保健工作发展规划,落实工作规范及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持
(二)、制定辖区儿童保健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对辖区各级各类机构开展的儿童保健医疗服务进行业务指导、督导和质量控制
(四)、开展新生儿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业务指导和督导
(五)、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开展新生儿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
(六)、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管理与指导
(七)、对辖区从事儿童保健医疗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广适宜技术
(八)、负责儿童保健相关数据的收集、质量控制与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九)、掌握辖区儿童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的流行病学特征,开展研究,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二、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一)、建立辖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定期技术指导与督导、负责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及上报
(二)、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样本收集、转运、预防接种
(三)、对筛查阳性患儿建立档案并追踪随访
三、提供儿童生长发育保健服务
(一)、提供儿童体格生长发育指导与咨询
(二)、开展儿童体格测量与评价
(三)、开展体格生长偏离儿童的筛查
(四)、开展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的筛查及转诊
(五)、提供体格生长偏离儿童的营养处方干预
(六)、建立体格生长偏离个体儿童健康档案并追踪随访
(七)、酌情开展儿童体质测试,建立儿童的体质健康档案
(八)、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儿童生长发育、儿童心理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提供儿童营养与喂养保健服务
(一)、开展儿童营养健康教育,提供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
(二)、开展儿童营养测评及干预
(三)、开展儿童饮食行为评估及干预
(四)、开展儿童营养性疾病筛查,接受基层转诊
(五)、提供常见儿童营养性疾病诊断和干预
(六)、对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并追踪随访
(七)、对儿童继发性营养疾病的识别与转诊
(八)、开展母乳喂养与辅食添加咨询与指导
(九)、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儿童营养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提供儿童五官保健服务
(一)、提供五官保健指导与咨询
(二)、开展高危新生儿眼病筛查
(三)、开展儿童视力筛查,并对视力筛查异常儿童复查与随访
(四)、开展儿童糖齿预防,提供儿童常见口腔问题和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五)、开展儿童(包括新生儿)定期听力筛查,对初筛异常及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者跟踪随访
(六)、提供听力异常婴幼儿的言语康复
(七)、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对儿童五官保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提供高危儿管理服务
(一)、开展高危儿筛查与定期监测
(二)、建立高危儿转诊机制
七、提供儿童康复服务
(一)、建立高危儿专业门诊提供高危儿系统化健康管理服务
(二)、接受儿童生长发育科和基层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筛查出的发育异常儿童,转上级机构制定康复方案
(三)、对上级机构转回的儿童,按照上级机构制定的康复方案进行康复训练
(四)、建立工作登记,定期总结分析,提出儿童康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提供儿科诊疗服务
(一)、提供儿童常见感染性疾病诊断和治疗
(二)、危重患儿的识别和转诊
(三)、正确诊断儿童传染病,及时转诊并上报
九、提供新生儿科保健服务
(一)、开展新生儿评估与评分
(二)、提供新生儿常规保健服务
(三)、提供新生儿复苏
(四)、提供母乳喂养指导和健康教育
(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血样采集)、新生儿听力筛查和预防接种
(七)、提供常见新生儿疾病的诊断、治疗
(八)、建立高危新生儿转诊三级网络和绿色通道,提供高危新生儿急救及转诊
(九)、做好法定妇幼健康信息的登记和报告
(十)、开展辖区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
十、提供中医儿科保健服务
(一)、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断和治疗
(二)、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促进儿童健康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