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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方案为提高我镇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推动我镇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促进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二、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并将学生食品安全作为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指标,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每学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
(二)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1.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要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职责,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是否能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选择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并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
2.开展食堂自查突出春秋两季学校开学等重要节段,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原料管控、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从业人员培训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彻底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定期核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经营许可证,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要求,建立健全“清单式”日常监管模式,定期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
2.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深入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及公示工作,不断提高学校食堂“良好”等级以上的比例,增加对高风险学校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检查次数,进一步规范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行为积极推动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
3.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有计划推进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明厨亮灶”建设,通过透明厨房、视频厨房和网络厨房等多种形式,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引入公众监督,促进企业自律,推进社会共治,提升监管效能,营造校园及周边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4.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将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作为监督抽检重点,扩大监督抽检覆盖面把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作为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防控风险的重要抓手,依托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技术手段,为日常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深入开展校园及其周边专项整治围绕春秋两季开学、中考等重要时段,集中时间和力量,对本辖区内学校(含幼儿园)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提供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核查校园及其周边含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证照以及食品经营条件,清查过期、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三无”等食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的治理整顿工作(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