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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网格员管理奖惩制度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网格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员奖惩机制如下
一、奖惩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首接负责、主动解决的原则,坚持源头控制、快速处置的原则,坚持主动发现、及时解决的原则,坚持奖惩分明、以奖代补的原则
二、奖惩考核对象各村(居)消防安全网格员
三、奖惩考核内容
1、是否做到在固定时间内到网格中进行消防宣传、消防隐患排查、消防演练等信息收集、上报的工作
2、能够积极、主动、妥善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并做到网格能解决的网格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镇政府
四、奖惩考核办法网格员采取百分制考核形式
1、考核分值(总分100分)
(1)针对各村(居)民反映情况,网格员自收到情况,在办理时限内妥善解决处理的得30分,未能解决并反馈,并未说明原因扣1分/次;
(2)针对村(居)委会办理不了并上报上级单位的信息情况,工作人员做到跟踪事件办理情况并给予最终回复的得30分,没有做到跟踪及回复的,扣1分/次;
(3)网格员每天必须巡查挂点网格,并如实作好记录,得20分,发现漏巡扣1分/次;
(4)每周网格工作例会上能如实汇报上周挂点网格工作开展的情况的,得20分,不能流畅回答的扣1分/次;
2、分值对应等级及奖励办法镇每年度对村(居)委会及网格挂点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先评优,共分优秀(95分以上)、良好(85-94分)、合格(65-84分)和不合格(65分以下)四个等级,并作为各村委会评先评优的工作依据在网格化管理中工作不到位及出现重大失误者,将根据责任划分,追究个人责任,且取消年度参评各项先进荣誉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