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为规范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制定本制度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由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
2.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1)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和本部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由校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发;
(3)学校预案每年三月修订一次,部门预案三月和九月分别修订一次
3.预案的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指挥机构和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组成;
(2)岗位职责各组按人员组成确定与预案相关的所有人员的岗位职责;
(3)预案对象假定火灾等紧急情况;
(4)处置程序包括报警、疏散、扑救等
4.预案的演练
(1)学校预案每学期演练一次,部门(学管、实训场所等)预案每学期演练两次;
(2)演练应由组织者提前七天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3)预案涉及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对预案熟记并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4)演练地点必须相对安全,并防止意外发生演练前演练地点耍设置明显标志
5.学校演练记录和档案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整理部门的演练记录和档案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