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致全体商户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炮竹的公开信广大企业商户随着春节临近,又到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为确保公共安全和企业商户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通告等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呼吁广大企业商户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现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已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二、羊绒小镇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对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2001000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15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与工作,危害他人和自身安全,让我们携手,不燃放烟花爆竹,保护环境,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年月日20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