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为规范年休假管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享受对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包含实习期)的正式员工
二、休假时间根据员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休假天数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口、休息口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休假原则
1.员工申请年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时间
2.一个年度内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3.员工所请事假可以以年休假抵消,抵消天数不得超过本人应享受年休假天数
4.因工作原因征求员工意见后并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员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FI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公司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实行有假必休制度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合理安排年休假各部门在保障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与员工协商制定本部门员工休假计划(每季度一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于每一季度末报人力资源部及办公室备案)
5.公司已安排员工休假,但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不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不享受年休假工资报酬且公司不再安排补休
四、休假审批
1.员工申请休假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本部门经理提出,并填写《请销假审批单》,根据申请休假天数按照《考勤及请销假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进行审批
2.申请休假的天数必须整数,不能以半天,一天半或者一天几小时等方式来申请
3.各部门应严格对员工提出的休假申请进行审核,不能因员工休假而影响正常的部门工作
4.员工休假期满应按时上班,未经批准超假逾期不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标准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时间开始计算对在进入本公司前已参加工作的员工,本人应提供原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人事档案等,将其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