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成人乙脑疫苗群体性接种工作接种对象纳入标准为了确保此次成人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工作顺利进行,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以下标准确定接种对象
1.居住在农村40—74岁的成人;
2.身体健康,无以下情况者
(1)有乙脑病史或接种过乙脑疫苗者;
(2)发热(37C以上)、急性传染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期、中耳炎、活动性肺结核者;
(3)已知对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明胶过敏,或曾患过严重过敏性疾病者;
(4)有惊厥、癫痫、多发性神经炎、急性播散性脑脊髓膜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脑病和精神病等病史者;
(5)患有免疫系统疾病(包括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正在使用具有免疫调节制剂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例如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等)、目前或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等人群;
(6)患有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其它凝血障碍等血液系统疾病;
(7)患有慢性疾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以及其他心血管、肝脏、肾脏等疾病者;
(8)严重皮肤真菌感染(皮癣)、全身皮疹、疱疹或水疱疹者;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3.暂缓种人群包括
①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23个月再进行补种;
②接种过其他减毒活疫苗者,间隔28天后进行补种;
③接种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