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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第二条备用金是集团公司内部各部门员工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不得因工作之外的任何原因借用备用金;第三条实行备用金管理有利于各部门员工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第四条试用期员工不得借支备用金第五条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一)员工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部门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同意,财务总监审核,再由集团公司总裁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管理中心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二)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部门领导、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后,再将《报销单》交到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三)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支付给报销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第六条备用金管理
(一)因工作原因需长期借用备用金的员工可由所在部门主管、部门领导和财务部总监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核定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工资的备用金领用员工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50%及各种报销凭证,每周及时报销报销金额可不冲销借支款;
(二)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并在每月日左右与借款人核对上10月借支款余额并请借款人在余额核对表上签字确认;
(三)借用备用金的员工变更工作岗位或离开集团公司,应及时报账并归还备用金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可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不再另行通知;
(四)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上年度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