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集团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员工工作时间可视集团公司工作需要做适当调整;员工星期六主要是岗位和业务培训,办公室、生产、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清扫和安全检查,集团公司在确定薪酬时一并考虑给予相应的加班补助;第二条集团公司员工每日分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四次刷卡(生产车间计件工人上下班由部门内部考勤,人力资源部监督),禁止迟到、早退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下,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扣发一天工资和当月奖金若因故不能刷卡,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签卡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情况;如代他人刷卡,每次扣双方薪金各50元违纪三次以上除加倍处罚外,并解除劳动合同;第三条故意不刷卡作旷工处理,给予不超过当月薪金20%的经济处罚;第四条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活动等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第五条考勤是集团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薪资、奖金的主要依据;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所有部门的考勤,人力资源部每月定期统计人员考勤情况交至财务部,作为薪资发放的依据;第七条集团公司工作时间为标准工作制生产部门实行轮班制,由制造部根据生产情况调整;第八条作息时间上午800-
1200、下午1330-1730(春、冬季)上午800-
1200、下午1400-1800(夏、秋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