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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高州市潭头镇山脚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2022-2023年度)
一、考核对象与组织L师德考核对象是全校教师;
2.我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要在教育局领导及指导监督下具体实施;3,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考核工作组,校长陈志勇任组长,主任为组员、年级组长及教师代表为成员
二、考核时段考核教师一学年内师德表现,本次考核时段为2022年至2023年
三、考核内容与等次
1.主要考察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以及是否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明令荣止的行为,是否有违反《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情况等;2•原则上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参考标准》评价教师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在80分以上可评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由考核组综合评定,控制在20%以内;
4.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定不合格⑴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的;⑵歧视侮导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贵的;
(4)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的;⑸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⑹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L教师填写《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
2.考核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参考标准》,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相结合进行民主测评⑴教师民主测评(占30%);
(2)家长民主测评(占30%);⑶学校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分(占40%)
3.根据民主测评结果评定考核等次,总分80分以上为优秀,优秀比例必须控制在20%以内;
4.公示,保留公示材料和照片等;
5.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填写考核意见,盖意
五、奖励与惩处L对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和奖励同等条件下,师德考核为“优秀”的,在评优评先、职务评聘中要优先考虑;
2.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绩效者核应评定为“不称职”,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不合格”可不受纪律处分的,给予批评教育和3个月整改期限;应受纪律处分的,按纪律处分规定和程序办理对触犯刑律、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考核结果登记
1.6月20日之前完成考核,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情况和结果载入《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2.6月25至26日交教师师德考核表、师德考核汇总表及师德考核人员名单表到局人事股,经审核后,再上网将考核结果载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考核工作组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组长陈志勇组员:全体教师教师代表:王曼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