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继承协议兹有松阳县三都乡里庄村村民毛根金、李美英均已亡故夫妇名下生育4子2女,儿子毛炳松、毛炳庚、毛炳林、毛炳旺;女儿:毛秀球、毛秀红现经全家协商决定将土地坐落在三都乡里庄村,松集建95字第142160号,宗地号07-L-132,面积19平方米;宗地号07-L-134b,面积
227.9平方米2宗地予继承如下
1、宗地号O7-L-132由毛炳林管理使用
2、宗地号07-L/32由毛炳松、毛炳庚、毛炳林、毛炳旺各占1/4管理使用
3、毛秀球、毛秀红自愿放弃上述房产继承本协议式6份,各执一份,经协议人签字捺指纹后生效村委见证人:分拍协议人签字里庄村委会毛炳松、毛炳庚、毛炳林、毛炳旺、毛秀球、毛秀红三都乡政府三都乡人民政府2022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