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第二章管理原则和体制第三条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第四条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签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互惠条件第五条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第六条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第七条公司可向零部件供应企业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第三章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第八条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水平包括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质量保证体系、样品质量、对质量问题的处理等
2.交货能力包括交货的及时性、扩大供货的弹性、样品的及时性、增减订货的能力等
3.价格水平包括优惠程度、消化涨价的能力、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能力包括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后续研发能力、产品设计能力、技术问题的反应能力
5.后援服务包括零星订货保证、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6.人力资源包括经营团队、员工素质
7.现有合作状况包括合同履约率、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合作年限、合作融洽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