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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小学骨干教师评价制度骨干教师是发展的主体,评价是通过系统地搜集评价信息和进行分析,对评价者和骨干教师双方的教育活动进行价值判断,实现评价者和骨干教师协调的发展以促进骨干教师发展,以骨干教师为核心,以发展骨干教师个体为理念的骨干教师评价
1.注重骨干教师的个人价值,评价目标和评价内容要由评价者和骨干教师协商制定,双方认同,把实现骨干教师个体发展目标和实施评价看作是双方的共同职责
2.骨干教师的自我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思想政治表现方面(有四项指标,四项均有详细的指标和说明,量化评分,满分为10分)二是出勤情况方面(有详细的指标说明,量化评分,满分为10分)三是德育工作情况(有四项指标,满分为20分)四是教学教研工作(具体有六项指标,满分为60分)五是参加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最高分为9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六是各类奖励(根据各骨干教师指导学生、骨干老师获奖情况及骨干教师自身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获奖情况,给予相应的分数值,分数不封顶)o学校将评价内容发给每位骨干教师,要求骨干教师自觉、积极、客观地评价自己的工作
3.学校评价学校评价要做到真实、客观、公正、合理学校对骨干教师工作的评价是全方位的,主要从教案、上课、作业批改、科研水平、教学质量及职业道德的六个方面进行具体评价操作时,在骨干教师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集体打分评价,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4.每个学期期末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针对各骨干教师的考评情况进行学期末总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