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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极简版、调整疾病名称1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明确指导原则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流行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压实“四方责任”,提高监测预警灵敏性,强化重点人群保护,实现“保健康、防重症”的工作目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倡导疫苗接种和个人防护3倡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积极主动全程接种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对高风险人群,在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满6个月后,可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加强监测预警4常态化情况下,主要开展病毒变异监测、个案报告、哨点医院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城市污水监测等应急情况下,增加核酸和抗原检测监测、部分医疗机构门(急)诊监测、重点机构监测、学生监测、社区人群哨点监测等明确监测信息和疫情信息发布要求,根据防控需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优化检测策略5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有关就诊人员和住院患者、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社区重症高风险人员等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明确社区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保障抗原检测试剂充足供应,保证居民检测需求、调整传染源管理方式6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要求,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自我照护,其他病例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优化重点环节防控7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机构和行业、大型场所、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注重保护重点人群,降低聚集性疫情和重症风险疫情严重时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落实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和人员轮转机制,保障社会正常运行、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紧急防控措施8在常态化情况下,一般不需要采取紧急防控措施在疫情流行期间,结合病毒变异情况、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转情况综合评估,可根据人群感染率和医疗资源紧张程度,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人员流动,减轻感染者短时期剧增对社会运行和医疗资源等的冲击,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可以选择性采取下列措施暂缓非必要的大型活动(会展、赛事、演出、大型会议等);暂停大型娱乐场所营业活动;博物馆、艺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采取限流措施;严格管理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病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企事业单位、工厂等实行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采取居家办公措施;幼儿园、中小学和高等教育机构采取临时性线上教学;其他紧急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