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为强化饮食中心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健康安全,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条例、规定,特制定《**学院饮食中心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食堂(餐厅)各班组、档口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留样食品份量必须达到克125
三、留样食品盒每次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并消毒,确保清洁
四、留样食品按留样时间分别放置
五、留样食品必须保留小时以上方可倒掉48
六、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时间、档口名称、食品名称、重量及弃样时间
七、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温度控制在左右5c
八、采集的留样食品必须及时放入留样冰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