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职业技术学院公物理赔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院公物管理,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属如下情况照价理赔
1、故意用脚踢门、窗、课桌椅、墙壁等造成损坏的
2、打、拖、拉家具、用具造成损坏
3、公寓配置给个人使用的宿舍家具、用具及电器不按规定使用造成损坏的
4、私自改变家具、用具的形状
5、调换宿舍、实习、见习、毕业离校时不办理公物交接手续或交接手续不全造成物品丢失的
6、损坏水龙头、开关、洗手盆、便盆、拖布池、卫生间隔板等设施
7、损坏墙壁、地面、顶棚、铁门、门窗、风扇、灯具和线路等设施
8、损坏组合床、电话、椅子、窗帘及拉闸窗
二、凡属下列情况,视为有意破坏公物,除承担维修费用外,学生处将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私拆或改制家具、用具、故意损坏公共设施
2、故意损坏组合床、热水器、风扇、灯具、电话、水龙头、洗手盆、便盆
3、因打架斗殴损坏公物
4、凡因私接电源、使用违禁电器、点火、烧纸、吸烟等原因酿成失火等事故,或故意损坏消防器材
5、在墙上乱钉钉子,在家具、门窗和墙壁上乱刻画凡违犯以上条款的个人或宿舍,由宿舍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理毕业离校时未接受处罚,不予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