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个人车辆租赁热门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愿意将牌车辆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各方磋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只限于承租方开展经营、管理事务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开展保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年,自年一月—日起至年—月一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方提出磋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间将车调回
五、租赁费每年为人民币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欠缺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箱、日常花费由承租方负责
七、个人车辆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一定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赁费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方磋商,另订附件甲方(印章)乙方(印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