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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职业技术学院外出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确保学院人员外出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学院各处室、系部负责人(含)以下级别员工
三、外出定义教职工因公外出处理事务之情况,按此制度执行,私人事务外出则按事假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权限
1、各处室、系部负责人由院长或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外出;
2、其余人员由各处室、系部负责人签批后,方可外出;
五、外出手续流程
1、因公外出,须填写《外出申请单》(见附件三),且交给权限人审核特殊情况需紧急外出的,电话请示审批权限人,经同意后方可外出,返回学院时补填《外出申请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2、原则上员工应早晚到学院打考勤卡后方可外出,如若员工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到学院按时打考勤,需要提前或第一时间立即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原因,经审批后方可不用回学院打考勤
3、员工外出返回时,需完善《外出申请单》中的“实际返回时间”,并交人事处备案;若员工因公外出处理事务导致未打卡,应向人事处报备申请特殊考勤
六、外出规定
1、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与其正常联系如有特殊情况无法联系,需由员工主动与上级领导联系,告知当时情况;
2、人事处需核对《外出申请单》的内容,如“外出事由”等信息是否清楚发现单据异常,应立即与当事人或审核人进行核实并如实登记;
3、目标督查办必须随时检查《外出申请单》所登记内容是否规范
4、员工外出之前,若有需要,可与直接主管或同事做好工作衔接安排,填写《工作交接表》(见附件四);
七、《外出申请单》格式及填写要求
1、《外出申请单》表格中“外出事由”一栏,须注明具体办事事项
2、“到达地点”需注明到具体地点;
3、“到达单位”需注明到具体单位;
八、《工作交接表》表格填写要求
1、移交人需将移交的项目内容及所需用到的资料及联系人方式注明在表格内;人;
3、表格填写采用正楷字体,确保字迹清晰、工整
九、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