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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选用电动升降设备或液压升降设备
三、架体安装完毕首次提升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提升作业
四、架体升(降)作业前应对架体进行全面检查、调整,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的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作业
五、架体升(降)前,升降支座附着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且不应小于20Mpa
六、升(降)状态下,防坠落、防倾覆装置应齐全有效,同步控制装置应灵敏有效
七、架体提升钢丝绳绳端套环采用插编的,插编长度不应小于20倍直径,且不应小于300mm
八、建筑结构施工无特殊工艺需求的情况下,架体整体升降的机位数量不宜超过35个,如有特殊构造需单片升降时,架体应设置分组缝
九、架体升降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升降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
2.任何人员不得停留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上;
3.升降过程中施工荷载不应超过
0.5kN/m2;
4.所有妨碍升降的障碍物应已拆除;
5.所有影响升降作业的约束已解除;
6.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应大于30mmo
十、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令、统一指挥,升降指令应由指挥人员下达;作业人员服从指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有关人员应巡视检查,严密监控
十一、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和隐患后方可继续升降作业
十二、当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时,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及时排除翻链、绞链和其他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十三、当采用液压设备作升降动力时,应及时排除液压系统的泄漏、失压、颠动、油缸爬行和不同步等问题和故障,确保正常工作
十四、升(降)到位后,应及时按使用工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固定工作前,操作人员不应擅自离岗或下班
十五、每次升(降)就位固定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六、架体升(降)时,同步控制装置应实时显示和储存监测数据,数据采样周期不宜超过
0.02s,储存时长不宜少于12个月;宜具备远程监测功能
十七、动力设备不得在不同机位间反复移动、周转
十八、低速环链电动提升机悬挂后,应保证能360°自由旋转;上吊钩、下吊钩应与刚性吊环连接
十九、当采用液压升降设备做为升降动力时,液压油路应选用钢油管或高压软胶管,内部应设置2套机械锁紧机构,遇有油路破裂、停电等情况时,锁紧机构应能自动锁紧
二十、升降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升降进行检查,彻底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能继续升降每一次异常情况均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二十一、架体升降应在白天作业,遇有风速在12m/s及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风雨过后,应先经过试运行,确认架体整体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二、应在下部楼层临边防护围栏安装完成后才能进行爬升作业,防护围栏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二十三、现场补充交底内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
二、架体竖向主框架处的有效卸荷装置不应少于2道最上附着支承装置以上架体悬臂高度大于6m时,架体结构上必须采取相应的刚性连接措施遇有风速在12m/s及以上的大风时,应对架体采取加固措施
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不应超过其设计及使用说明书的性能指标,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超载,不得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
四、架体上的建筑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理
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得在其上进行下列作业
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或堆放模板;
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或缆索;
3.在架体上推车;
4.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结件;
5.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6.利用架体设置塔吊通道;
7.其他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六、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不得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使用
七、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被其它防雷装置有效覆盖时,应将架体连接至结构避雷系统,并保持与结构防雷系统的良好连接,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Q
八、附着支承装置、卸荷装置应保持齐全有效,塔吊、施工升降机等临时拆搭部位防护应严密有效
九、在使用过程中,应设有专人监护施工,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并应迅速撤离作业面上人员
十、应及时清理导轨、附着支承装置、防坠落装置、电动葫芦链条、葫芦滑轮等的混凝土杂物,防止升降过程中卡阻
十一、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架体每层应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十二、在PC构件上设置架体附着点,使用中应对PC构件处提升吊挂点和附着支承装置连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十三、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1个月或遇有风速在12m/s及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后复工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3个月时,应提前采取加固措施
十四、架体构件出现损坏变形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架体主要受力构件出现明显变形损坏时,应根据损坏原因编制修复方案和人员高处作业安全措施,修复过程中应保持架体稳定
十五、电动葫芦在使用阶段应保持与架体连接状态,并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同步拆除
十六、当使用过程中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维修和整改,维修期间应停止作业
十七、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十八、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装置应全部合格,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备和符合方案设计要求,并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十九、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同步控制装置的安装和试运行效果应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二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动力设备、防坠落装置、同步控制装置应具有防雨、防砸、防尘、防混凝土污染的措施升降动力设备在使用、保管过程中应有防水、防锈措施,电控箱应有防雨、防潮、接地保护措施
二十一、架体内悬挂操作规程,张贴机位标识,重点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二十二、现场补充交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