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大观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为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组长郑桃副组长付方庆成员吴菊、胡银、严超、吴丽办公室设在院感办,吴菊负责日常工作
二、实施方案
1、院感办接到本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的报告后,立即上报组长及副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2、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院感办在48小时内将此事件向市卫生局、环保局报告
3、工作人员采取个人安全防护和安全处置措施后,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对感染性废物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向污染最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工作也按照《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消毒处理
4、发生医疗废物流失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被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视具体情况采取预防、治疗、隔离留观等措施,防止、降低疾病扩散,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
5、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在12小时内将此事件向市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6、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将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