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形成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本质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各车间每周组织一次本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车间主任、安1全员参加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并组织人力、物力及时整改,确保不遗留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整改期2限结束,安全生产部要组织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车间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部备案,同时上报3隐患整改的计划、负责人和整改期限、安全生产部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建档4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对于无特殊情况拖延或拒不整改的车间或个人,安全科负责上报公司给予严肃处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按照安监部门5的要求上报县安监局,并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定级,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实施到位、在日常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公司须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厂6进行次全面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