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6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培训质量,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本规定所要求的各项安全教育应有记录、有确认、可追溯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任职和作业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安全培训年度计划的审批,并将安全培训计划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需求第四条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培训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员工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结果编制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安全环保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培训档案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确定一名培训负责人
1.负责本部门内人员的安全培训、试卷批阅、本部门人员培训档案的管理;
2.负责本部门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经安全环保部审核后组织实施
3.公司综合部培训负责人员,负责公司级各领导试卷的批阅、个人培训档案的管理第三章安全教育管理第六条公司新上岗员工岗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公司所有新上岗员工(包括正式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公司级(一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通用安全技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安全文化知识、个体防护和环保管理以及双重预防体系等;
(3)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类型、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
(4)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6)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2、车间级(二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36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8车间主要风险点、危险因素识别以及采取的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9有关事故案例;10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三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有各班组长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16学时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本岗位风险点排查、危险因素识别以及采取的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
(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七条公司领导层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落实;培训机构培训后经应急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每年接受再培训第八条公司特种作业(设备)人员的安全培训公司特种作业(设备)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落实,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每3年再复审一次、特种设备人员每4年复审一次公司特种作业(设备)人员日常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九条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培训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公司从业人员每年再培训不少于20学时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双重预防体系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条车间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1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技术、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3岗位的风险点、危险因素、管控措施、隐患排查,安全注意事项、岗位安全职责;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5安全操作规程;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一条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少于48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第十二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生产部应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第十三条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安全环保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组织或督促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第十四条日常安全教育
1、职能部门安全活动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按时上报下月度安全活动计划,经安全环保部审核后组织开展,职能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职能部门安全活动内应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安全环保部每月至少对职能部门安全活动记录检查1次,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签字
2、生产车间班组安全活动生产车间班组长每月按时上报下月度安全活动计划,经安全环保部审核后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公司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生产车间主任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写上评语、签字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对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检查1次,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签字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1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法规;2学习有关安全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演练;5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反习惯性违章活动;6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视频;7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8其它安全活动第十五条其他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1、外来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应能适应所从事的工作,能按照要求独自完成安全教育答卷、签订安全承诺书,并有效识别现场各种警示标识
2、外来施工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2学时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安全基本特点;
(2)进入厂区应遵守的安全规章制度;
(3)所从事工作危险源的辨识及采取的管控措施、安全注意事项;
(4)事故教训等;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3、外来施工人员的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由车间主任和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2学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车间的危险点、危险源、采取的管控措施及注意事项;
(2)车间危险源的辨识及管控注意事项;
(3)着火爆炸、泄漏中毒、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4)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5)生产装置的安全、消防、气防卫生器材及设施的位置、使用程序和使用方法;
(6)作业活动中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7)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4、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内容包括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人员应有专人陪同第十六条考核
1、安全环保部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的,应当视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200-1000元
2、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环保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按期进行的;
(二)员工在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的
3、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环保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50-500元的罚款
3.1各从业人员未按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3.2未按照本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3.3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3.4未按照规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环保部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500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加倍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200元的罚款
4.1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4.2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4.3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培训的;
4.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4.5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5、对于安全培训记录、试卷、档案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100-500元罚款
5.1培训签名代签的;
5.2试卷笔迹不一的;
5.3批卷人批阅标准不一致的;
5.4试卷批阅未逐题进行批阅的;
5.5个人培训档案所填分数与试卷分数不一致的;
5.6个人培训档案本人未签字的;
5.7试卷错题未进行改正的;
5.8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没有按时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