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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深圳市出差补助标准深圳市出差补助标准
(一)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严控出差纪律,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出差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三、出差审批程序
3.1公司员工出差,须事先详细填写《出差申请表》,并需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必要时报总经理批准;
3.2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出差申请表》的,返回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如未补办或补办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四、出差后需履行的手续
4.1员工出差返回后须在《出差申请表》上填写实际出差天数,出差往返具体时间,交部门经理审核,凭出差申请表到财务部报销差旅费最后将《出差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4.2员工出差须按时返回,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须电话提前请示主管领导出差返回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未补办或补办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费用自行承担
五、差旅费预借、报销手续
1.1员工出差如需预借差旅费,须凭批准后的《出差申请表》及其他必须的凭证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有关手续;
1.2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申请表》,签字确认往返时间后,出差员工方可凭《出差申请表》及其他必须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1.3员工出差返回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
1.4办理差旅费预借、报销手续时,公司本着“前帐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如出差员工账务未清,无特殊情况不得办理新借款手续
5.5员工差旅费预借标准,由部门经理估算签批
六、差旅费审批权限
5.1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1000元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领取;
6.2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超过1000元,由部门经理审批,报董事长助理审批,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领取
七、差旅费标准员工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
6.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火车、汽车)票据,所有报销需要提供正规发票,不能提供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提供情况说明书,由部门经理审核-董事长助理审批-总经理签批方可报销
6.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需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按全额补助标准给予补贴,如出差当天未住宿的,给予50元餐补
7.4如两人同行,取高标准人员补助执行报销,另外一人补贴50元
八、出差交通费标准管理
8.1员工出差须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如确属特殊情况需超出标准,须注明原因,批准后方可报销;
8.2普通员工出差乘坐火车,连续乘坐超过8小时或过夜超过6小时的,可购买火车硬卧票
8.3普通员工出差确需乘坐飞机或火车硬卧或以上的,须填写《情况说明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软卧或飞机,否则按本次到达目的地的火车硬座票价给予报销
8.4部门经理出差,需乘坐火车,若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或过夜超过6小时的,可申请7折以下机票
九、出差住宿费管理无特殊原因,住宿费超标部分一律自理
十、出差市内交通费管理
10.1员工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须注明日期、起止地点、事由,如有特殊情况,须注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报销;
10.2财务部在核准出差交通费时,往返车站、机场等交通费实报实销,不受限额限制
十一、出差补助管理
11.1员工出差经批准报销招待费的,当日餐费不再报销;
11.2参加由本公司或代理商承担全部费用的会议及培训、学习,不享受公司出差补助
十二、出差纪律
12.1员工出差须严格遵守公司出差纪律,积极主动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
12.2员工出差的差旅费预借、报销应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在《出差申请表》未获批准前,不得办理差旅费预借手续;在《出差申请表》未获得批准前不得办理报销手续;
12.3员工出差,须严格按照《出差申请表》中批准的地点、路线执行,若确需改变,须请示部门经理或公司分管领导凡因私改道,经核实后按事假处理,绕道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十三、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深圳市出差补助标准
(二)第一条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其他费用第二条差旅费报销当地出差费用按照员工职务和出差地区不同(扣除在途时间以及每天为标准计算),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通讯费实行费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不补”的原则第三条出差是指离开公司所在地,到异地完成公司指定工作的行为,不得借出差之机游山玩水,不得出入与出差工作无关的地方,因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间,赶赴其他地点,改道绕道返程的,须请示主管并获批准后方可报销第四条因公出差办理流程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1;维护人员出差填写《维护出差申请单》见附件2;展会人员出差填写《展会出差申请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