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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共用建筑物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青岛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各使用人和商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消防安全由各商户公司保安部负责协调,公司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
二、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楼房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由各单位领导或业主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使用人与业主应指定义务消防员具体职责如下、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1、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库房、商品门面房的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2、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对室内消防栓、手提灭火器等要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楼梯、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3、物管部负责管理好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维保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范围内设施设备
4、各商户保安部负责管理好视频监控中心,实行小时监控、各业主与保安部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524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6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每间商铺必须配备一个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如经营面积较大,则要求每隔米设置一个灭火器箱,确保随时可用,做好日常检查4
五、楼梯走道、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5放车辆和堆放物品
六、经营范围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市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各商户保安要定时巡逻,建筑物内烟头及火柴余烬一旦发现要随时熄灭
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九、各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电路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本部工程人员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采用阻燃材料若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十、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各商户保安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十一、夜间各自经营范围内严禁施工,特别是动用明火
十二、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管部或拔火警电话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工作场所,119,从楼梯下去;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根据市场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并可处以行政处罚L
①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②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的;
③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④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2
①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②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及未进行防火处理的;
③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
④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十三、擅自改变消防措施功能的,或不按消防管理人员发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内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防火责任人罚款,行政拘留,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各使用人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保安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或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各使用人如对其他使用人消防管理有意见、建议等,可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投诉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备物业公司一份共用商户(签字)年月日共用商户(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