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门前三包责任书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规范(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督促(社区)搞好环境“”卫生,积极发动牧民群众采取措施,创造整洁、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实***际,特制订居民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本责任书责任对象为辖区牧(居)民户、商铺责任范围为辖区牧(居)民户、“”商铺的住宅、院落内外(院落四至米范围)的环境卫生、美化绿化和维护村容*秩序凡在本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须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履行维护良好生20活环境的义务*“”
二、门前三包责任要求包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区内环境保洁,清扫地面,清运垃圾,清除牲畜粪便、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
1.包绿化美化在责任区内,维护绿化设施和绿化植物及时制止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等行为
2.包村容秩序在责任区内维护好公共设施,不允许擅自在道路两旁或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建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村容村貌养殖户在划定范围内
3.规范院落建设,不准私搭乱建养殖院落,违规建立的自行拆除,拒不配合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责任要求辖区牧(居)民围绕门前三包责任制经常开展自查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负责,改善环境、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
1.*“”“”辖区牧(居)民自觉接受(社区)和人民政府监督*政府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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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罚措施
3.*“”破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乱堆类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由人民政府责令
1.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未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
2.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按规定实行门前卫生,包绿化美化硬化、包管理的门前三包制度户处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十六条城镇所有驻地单位要实行包门前卫
3.“”生、包绿化美化硬化、包管理的门前三包制度第二十五条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对单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政府一份,(社区)一份,责任人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人民政府(盖章)(社区)(盖章)**责任人**年月日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