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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车间产品质量“三检”制度实施办法为了更好地贯彻厂”科学管理,修造好每条船,条条船都是好广告”的质量方针,进一步对生产过程中的工序质量进行有效控制,不断提高产品实物质量特对车间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专检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自检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图样、工艺技术文件、质量要求等进行施工,各项测量数据记录完整、准确(重要数据的测量,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检验员到场),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我把关
二、互检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内容对照民用“QJ/CXO
1.2500-1996钢质船舶修理重点验收项目”,确定是否属重点验收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在自检的基础上,请车间互检员对施工质量进行互检;如是重点报验项目,施工人员还应填写“重点项目报验通知单”交互检人员签名以示认可车间作业长、技师、正、副班长、各带班师傅均可作为车间互检员,对施工者的施工质量进行互检互检的内容包括、下道工序的施工人员对上道工序施工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1量标准和转序条件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中的作业环境、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工具、量具、设2备的完好状态进行检查、对测量数据进行必要的复核,检查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3、对项目的完整性、产品外观质量、质量记录的完整准确性和4施工区域的清洁状况进行检查、对经互检确认的产品验收项目,在实际调试过程中发现质量5问题的,互检员需会同操作者进行现场返修,消除隐患
三、专检、施工人员对重点报验项目必须认真执行工厂的“三检制度”,1任何重点项目必须在自检、互检合格后方可向厂检报验、施工人员在拆解过程中,应及时向检验人员提供检测数据,2在(重要)部件安装前应征得检验人员的同意,在修理设备整体交验前,测量数据应全部提交,同时向检验人员出具经过互检签字的“重点项目报验通知单”、当重点项目需二次报验时,须经作业长进行初步验收,同意报验3后方可向厂检报验、厂检验员签发的“验收意见通知单/不合格品通知(审理)单/返4废通知单/巡退检查通知单”,均由作业长签署意见(必要时应请车间主任签字)后,反馈给质量员和相关部门,同时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