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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部工作制度
1.门诊部主任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的医疗行政管理,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门诊服务质量;
2.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及各工作场所工作制度保证门诊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3.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由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固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门诊与住院部实行一体化管理,临床科主任、高级职称及高年资医师应定期上专科门诊,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4.上门诊的医生,须认真规范的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对患者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在保证诊疗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经济有效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对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释,对经复诊仍不能确诊的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应收住院进一步诊治
5.门诊病人原则上应根据病情持挂号票在相应专科就诊,需住院时,应按专业收住,不许跨专业收住病人
6.门诊各检查科室所做的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7.对重病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应协调优先安排就诊;
8.门诊部设传染病门诊专科,各种传染病患者应在传染病诊室就诊对诊断明确或可疑的传染病人,接诊医生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登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医院疾控科
9.对来自市区以外的偏远病人,经检查诊断,需转回当地治疗的,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10.门诊应保持环境整洁、改善候诊环境,在诊疗过程中要进行健康宣教工作,传播计划生育和优生知识;门诊大厅公开设立病人意见本及投诉箱,以便接受群众监督n.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要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节假日要按照统一安排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