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困境儿童和困境儿童帮扶评估制度体贴留守儿童、留守逆境儿童和逆境儿童帮扶评估制度为确保对留守儿童、留守逆境儿童和逆境儿童的帮扶体贴工作准时有效,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执行,特制定本制度.对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留守逆境儿童和逆境儿童要严格根据城乡低1保政策予以执行,按照各村(居)、各单位(部门)排查和自查的结果,发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必需在天之内开展入户调查,并根据低保相关规定举行调查与评估,并催促相3关村居根据程序准时将其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执行城乡低保政策的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留守逆境儿童和2逆境儿童,在发生暂时性和急难困难时,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村(居)必需在天之内到留守儿童、留守逆境儿童和逆境儿童家庭举行入户调查,详细3评估办法依照修文县暂时救助和急难救助相关规定举行,严格遵从“应救必救、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举行救助.对需要心理干预的儿童,走访调查人员主要是利用目测和交谈,以及3向监护人和街坊、教师等了解状况,确定对象对工作组自己能处理的问题,由工作组当场处理,事后跟踪复查;对需要专业人士才干处理的问题,准时报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联系小学专业的心理辅导教师处理.对存在精神疾患的,可由街道办事处残联联系,由监复治疗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