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籍管理制度
1.学籍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并贯彻省、市、县学籍管理的有关制度,按规定严格照办
2.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生的休学、复学、转学、借读等手续,材料要齐全材料不全者,一律缓办
3.每学期填写的学生成绩、鉴定、考勤等情况时,要做到填写完整、不缺项应存档的,要及时转交档案室
4.每学期开学初,向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汇报本学期各年级各班的学生情况(全校学生总数、各班人数、男女生、少数民族生等)
5.对每届学生的变化情况,要做好登记
6.任何人不得擅自安排学生进班除正常招生或经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外,学籍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有关手续
7.复学、转入、借读生进班,应持教导处签发并盖章的进班通知否则,班主任有权拒绝接受
8.非本校正式学生,不得办理学生证、毕业证否则,要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