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内容:
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XX教学仪器设备是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的物质基础,是完成教学任务、取得科研成果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每年按设备投入总额和实际需要确定年度的维修资金,列入全年设备经费预算中,专款专用
二、教学仪器设备需要修理应由使用部门查明损坏原因教学仪器设备申请维修时,应填写《XX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报告单》,报教务处办理仪器设备维修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教务处组织维修
三、维修费发票报销手续参照学校财务管理报账办法执行维修费总额在5000元以下由分管处长审批,5000元以上的由分管校长审批未经批准维修的仪器设备,维修费自行负责,不予报销
四、对于维修费超过仪器设备原值50%的,原则上不再维修,按《仪器设备报废处理管理办法》申请报废
五、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的仪器设备,先按《XX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处理后,方可按本管理办法申请维修
六、仪器设备更换零配件或者开发仪器设备的功能需要的零配附件,按申请维修同样手续办理新增加的附件必须到国资处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七、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和国资处要保管好仪器设备的保修凭证,在保修期内要及时找厂方或供货方维修
八、维修仪器设备要及时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登记记录本》,要在送修单中记录设备信息、故障现象及损坏过程,维修人员要在维修单上记录维修情况,在验收单上记录验收处置情况
九、各实验室要完善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十、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有关单位严格把关,对维修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财务制度者,除追回原款外,还要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附表XX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报告单附表:名称型号规格设备编号设备原值资料存放地设备管理员点设备故障原因报修人(签字)年月口报维修报价修报修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教审务处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