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平安生产知识和治理能力,并负有以下平安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及地方政府有关平安生产的规定,每月参加一次平安例会,对重大平安问题做出决策;确定公司平安生产方针和平安生产目标,组织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平安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做出书面的平安承诺;保证平安生产资金的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并督促行政部财务组门在年初划拨平安生产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对由于平安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缺少导致的后果承担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平安生产治理机构,对公司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管;及时汇报平安生产事故;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汇报及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则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组织年度平安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对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确保公司实行的平安治理措施及技术措施有效;配合相关平安生产综合治理部门的检查、指导,按当地平安生产治理部门的要求上报相应平安生产信息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