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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闫楼中学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规定
1、集体签到学校对教职工实行一天四签到制度,夏秋上午
800、1000,下午
1410、1550;冬春上午
800、1000,下午
1350、
1530.
2、集体签退学校对教职工实行一天两签退制度,即夏秋上午1045,下午1730;冬春上午1045,下午
1710.
3、集体办公时间上、下午签到、签退期间在教学区办公
4、不定期查岗查岗时间为集体办公时间,查岗时由教师本人在考勤表上签字,上课教师由查岗人员在考勤表上注明
5、周五下午放学后集体点名
6、集体办公时间查岗不在岗且无请假手续者,必须于5分钟内向值日领导作出合理解释,否则按空岗处理
7、集体办公时间教职工无请假条不准外出
8、不参加考勤的保卫科及餐厅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依据值班表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请假要事前调好班,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离岗
二、请假规定
1、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者需在请假条上写清具体事由、起止时间,经校长或分管校长签字后方可有效,否则按旷工论
2、请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教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并报送当天值日领导,后由办公室备案;教职工请假一天以上由校长审批,报送当天值日领导,后由办公室备案第1页共13页
3、中层以上领导有事向校长或分管校长请假,校长有事向值日领导请假,请假条留存值日领导处
三、请假类别规定
1、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须提前调好课(调课以调课单为准)和安排好工作,办好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住院病假须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或诊断书(急诊除外)向分管校长请假并由校长审批,否则按空岗处理;无医院证明和住院结算单据视为一般病假
3、婚假本人婚假为7天,子女婚假为3天,婚假包括节假日
4、丧假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去世,给七天的假,周年给三天的假期;祖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三天的假期,周年给一天的假期
5、产假产前产后共给假98天(从请假之日起连续计算)
6、护理假按国家规定女方产期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女方不在本单位者,须有女方单位计生办证明,方可批准护理假
7、公假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出差、外出开会、学习进修等须持通知或证明给公假
8、凡申请调动人员,未被审批确定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及时到岗,否则按旷工论
9、所有任课教师(含任课中层领导)请假前,必须自行提前调好课(以调课单为准)并安排好其他相关工作,办理好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空岗处理
四、处理规定第2页共13页
(一)
1、考勤分数集体签到、签退每次计2分,每天计12分
2、考勤汇总考勤分数每周一结算,每月一汇总,公示无异议后经审核放办公室存档,考勤总分按一定比例纳入教职工年度综合考评,并作为晋职、评模、评优等的依据
(二)处罚规定
1、婚假、丧假、产假、公假、护理假、子女结婚在规定的假期内,不扣款,不扣分,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2、事假集体签到、签退期间请假一次,扣考勤分1分
3、无故空岗每次扣考勤分4分,扣款10元
3、病假教职工住院期间,不扣款,不扣分;一般病假扣考勤分同事假,扣款按事假的1∕2执行
4、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住院护理请假每天扣考勤分同事假,扣款按事假的1∕2执行;
5、学校集体活动请假一次扣款10元,扣考勤分2分;旷一次扣款20元,扣考勤分5分
6、值日领导在考勤中若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每人次扣值班领导10元,扣考勤分2分
7、每月累计请假12分(含12分)以内者,计假不计罚;累计请假超过12分者,每超1分扣款1元
五、准确考勤是对积极工作、按时出勤的同志的鼓励和褒奖,也是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干部教职工的需要,行政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理,同时恳请全体同志予以理解和支持对于违反考勤制度、弄虚作假的干部和教职工,要进行批评教育,酌情处理严重违第3页共13页反劳动纪律、不接受批评教育者,年终考核等级为不称职,并视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负责部门如果出现不按制度行事或营私舞弊行为,将给予双倍的罚款
六、原考勤制度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2-09-16第二篇二中教职工考勤制度二中教职工考勤制度二中教职工考勤制度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三制”改革的实施,为全面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教职工敬业爱岗,校兴我荣的主人翁意识,使学校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所有在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况外不得请假,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到校外兼课,凡校外兼课者作停薪留职处理
2、全校应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学校制订的各种制度,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好教学常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非教学人员必须做好各种服务工作,保证教学的顺利实施
3、教职工探亲假按上级规定审批,除特殊情况外,尽可能安排在寒暑假,以免影响工作
4、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均按上级规定办理,休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仍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妥善安排第4页共13页
5、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有关部门的批准方可离岗,因事请假的教师须自己调课,并把调课后的情况报教导处备案,职工须请人代班,并将代班情况报总务处,因病住院或突发疾病,必须当日内由本人或家属带医院有关证明报告学校并扑办请假手续,因公请假由教导处或(总务处)调课(或落实代班)
6、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有特殊情况,需由教职工本人处理,离校半天以上者,应请事假
7、教职工请假应本着从短从严的原则,填写请假登记表,严格审批手续
8、主请假审批手续
(1)一周内经年级组长同意分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
(2)一周以上者,由学校报市教委批准;
9、假期满必须按时到岗上班并向有关部门消假
10、凡在请假过程中不履行上述规定者,将按处罚规定处理,不愿接受处理人员可向学校提出辞聘
二、检查登记制度
1、全校教职工上下班均实行签到制
2、教师上课由考勤检查员负责检查登记,会议及有关活动的迟到和缺席以及效果由办公室年级组,或有关负责部门进行检查登记,对检查结果每月定期向相关部门统计处理
3、因公出差的登记,行政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教师由教导处负责,职工由所在处室负责
三、处罚制度第5页共13页
1、教师每缺一节课扣款20元,迟到五分钟扣5元,五分以上扣分10元,迟到15分钟以上者作缺课处理,早退按缺课论处
2、职工旷工一天扣款20元,旷工半天扣款10元,迟到或早退与教学人员等同处理
3、对未请假而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代班等,一律按旷工处理
4、每缺会一次(含教研活动,年级会等学校规定的各种会议)扣款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作缺席处理早退按缺会处理
5、对待聘人员应按规定坚守在学校上班
6、一学期内累计因事请假(不含病假)15天以上,或缺课10节(含10节每迟到5节为缺课1节)旷工5天(含五天,迟到5次为旷工半天)以上者,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晋薪晋级,并扣除当学期福利待遇,下学期将辞聘
7、对其它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处理,由校长办公会作出决定
8、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拒不执行学校决议,不履行岗位职责,质量意识淡薄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领导及教工,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给予辞聘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三篇教职工考勤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校教师必须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严格按功课表上课,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和旷缺课,否则除负责任外,按不同情节分别处理第6页共13页
1、无故旷课,除记入教师业务挡案外,旷课一节扣10元,旷课一天扣30元(迟到10分钟算旷课一节)
2、学期累计旷课一个月作自动离职论处,报市教育局处理
3、教师无故不来上课、办公、公假、病假又无证明或者没有教导处同意私下调课的,作旷课一节处理
三、教师因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者持医师建休证明(市级及以上医院)和请假报告,3天内向教导主任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向校长请假,一周以上向市教育局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作病假处理教师住院(不包括家庭病房)期间,预算内按浙人薪
(1981)5二号、
(1994)67号、
(1997)163号文件发放,预算外经费按以下有关规定处理
1、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扣校补20%
2、一月以上,校补不发,按比例扣发学期奖(包括日际考核奖)
四、教师有事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由学区教办或市教育局批准但功课必须自行安排到位并向教导处汇报,预算内按浙人薪
(1995)79号、
(1997)163号文件处理,预算外经费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一个月内事假满一周(7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发预算外补贴
2、一学期累计超过一周以上,半个月以内,扣发学期奖1/3;半个月以上,一个月以内的扣发学期奖一半;一个月以上的扣发学期奖第7页共13页
3、教职工因事出国出境假期工资待遇按浙人薪
(1995)67号文件规定执行五产假假期及待遇
1、产假假期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2、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省定职务岗位津贴、省定工作人员补贴和地方岗位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六、妊娠假假期及待遇
1、妊娠假期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20~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50天;妊娠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七、哺乳假假期及待遇
1、哺乳假假期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第8页共13页
2、哺乳假待遇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省定职务岗位津贴、省定工作人员补贴和地方岗位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基本工资照发,省定职务岗位津贴、省定工作人员补贴和地方岗位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八、若遇教师家庭出现红、白喜事,学校视其实际情况给予请假6天,以便处理,其范围是
1、红喜事指的是教师子女结婚
2、白喜事指的是教师及配偶的父母以内的直系亲属
3、祖父母之故,两天假期
4、学校在第二点范围内送花圈一个,花篮一对以上事假期间,功课由教导处安排代课金由学校支出
九、其他请假制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十、教师必须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早读及集会教师要做到跟班自理积极撰写教学论文、案例分析及有关教学方面文章的,已上交学校教导处,一次奖20元(抄袭他人不发)第9页共13页
十一、值周教师按规定时间来校签到(按作息时间,上午提前20分钟,下午提前1小时离校),并认真履行职责,按时认真做好值周工作,每天奖20元
十三、上课、开会期间不准会客和接打电话
十四、教师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指的是8小时工作范围内),或玩忽职守,造成或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上级部门给予处罚和行政处分,直到责任追究第四篇教职工考勤制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考勤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的内容、时间及人员
1.考勤内容教职工的出勤、缺勤、公差、面授、婚事、丧事等情况
2.考勤时间上课及晚自习(值班领导及班主任包括早自习)
3.考勤人员在校全体教职工(其中有课教师考课,无课教职工一天两次签到、签退,不签到无课人员视为空岗)
二、考勤要求
1.负责考勤的领导每天不定时进行抽查,并于次日将考勤结果报分管校长
2.对上课、例会等具体的考勤作如下规定1)上课,每旷一节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2)上课及考试监考,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占上课时30%)第10页共13页3)例会,每旷一次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一般性请假罚款10元4)考勤情况由政教处登记,每月公布一次年终从工资中扣除罚金
三、请假审批办法全体教职工因事请假(包括函授、婚事、丧病事),须依序办理请假手续,记录以请假条为准,任何领导或教职工个人不得凭口头请假代替请假条
1.批假人及批假权限1)半天之内为教导主任;2)一天之内为分管校长;3)二天以上为校长;4)例会请假的批假人为校长;5)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
2、未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四、监督办法有课教师空课每节罚款20元,无课教职工每小周签到至少满三天,否则少签一次罚款20元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鹿邑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1年9月第五篇教职工考勤制度界牌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第11页共13页根据《滨海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除规定的节假日外,按作息时间在校工作的为满勤
二、经请假并得到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计算为事假时间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而未得到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计算为旷职旷课时间
三、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但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四、教职工请假不超过三天的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的由助理批准,超过一个月的须个人提出申请,教办室同意,经教育局批准,并按教育局要求与津贴挂钩
五、无论请假时间长短,无论哪级批准的,都要记入考勤簿,并按时销假,超过天数按旷职旷课处理
六、事假一天扣
0.5分,迟到一次扣
0.1分,早退一次扣
0.1分,病假一天扣
0.2分,扣完为止
七、未经事先请假,点名后40分钟内到校的视为迟到,到校后要及时销假,不履行销假手续的视为旷职;事先请假在点名40分钟后到校的,其未到时间视为事假并履行销假手续,否则仍视为旷职早读课在20分钟内到校的算迟到,20分钟后到校的早读课时间算旷职
八、继续实行早集中、下午课前集中签到制度,课间采取集中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每周周前会公布结果,记录在案,每月小结,与津贴挂钩,期末积分纳入综合考评
九、因故请假的,要安排好课务,并同教导处做好衔接,否则出现空堂现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12页共13页
十、路队值勤人员,无特殊情况未到岗的,按旷职半节课处理
十一、轮值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按旷职论处第13页共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