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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项目分类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分为科教制作类和科教方案类科教制作类项目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或改进的为科技教育教学服务的教具、仪器、或设备等其中,科教制作类按学科分为物理教学类、化学教学类、生物教学类、数学教学类和其他科教方案类项目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撰写的科技教育活动或教学的预设方案
二、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申报者为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
2.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有一名申报者,不接受集体项目申报
3.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参赛项目
4.申报者所申报的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科教方案类项目须是已经开始实施或实施完成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果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不接受申报的项目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3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二申报材料申报者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书完整填写大赛组委会当年发布的申报书
2.项目报告必须是单独于申报书之外的书面报告科教制作类的项目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的文字介绍,并附实物照片或设计图等1项目的科学原理2项目的教学用途与用法3在现有教具基础上的改进点和创新点4项目的其他介绍科教方案类的项目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的文字介绍1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2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3方案的主体部分a.活动内容、过程和步骤b.难点、重点、创新点c.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d.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e.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效果评价标准与方式4活动已开始实施或实施完成的证明材料
三、评审一评审原则
1.科教制作类项目评审原则1自己选题制作选题必须为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2自己设计实质性的改进部分应由本人设计3自己制作本人应参与力所能及的全部制作4科学性该项制作克服了现有成品的某些缺陷或不足,比现有成品更趋合理5先进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材料、工艺、手段等方面,有显著的进步6实用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制造、成本、使用效果等方面,有实质性的改进,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方面,有显著进步
2.科教方案类项目评审原则1科学性方案所述概念和原理具有可靠性,即不违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数学、技术和工程学等所涵盖的基本规律2教育性符合科技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青少年有较大的动脑思考、动手实践的空间,能启迪青少年主动学习,能经历科学探究的完整过程;有利于青少年对科学知识的掌握,有利于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思考,有利于青少年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与方法、创新能力的养成
(3)创新性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整个教学或活动的构思新颖、巧妙;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4)可行性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不会超越当地科技、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便于在科技教育教学活动中实施;不增加青少年的负担
(5)示范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着重解决青少年所面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便于推广普及
(6)完整性活动过程完整;实施步骤阶段清晰、具体,过程连续且有始有终
(二)评审程序和办法
1.资格审查大赛组委会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查审查合格者将获得初评资格
2.初评大赛组委会按照项目分类分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网络在线评审,选拔约30%的项目入围终评决赛适当照顾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项目
3.终评科技辅导员项目终评综合成绩由项目评审成绩得分和项目作者纪律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项目得分占项目总成绩的95%(由评委会评定),纪律得分占项目总成绩的5%(由组委会评定)获奖等级和名次将根据综合成绩确定项目评审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等评审按项目分类(科教制作类、科教方案类)分组对项目及作者进行考察和问辩参赛作者在终评期间应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大赛章程、竞赛规则和赛程安排如出现违纪行为,应视具体情况核减该项目纪律得分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因故未参加终评决赛,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表彰和奖励奖项按项目类别设
一、
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五、“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是在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评审基础上,针对科技辅导员综合能力的评审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有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参加本次大赛
2.申报者必须具有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的经历并取得优异成绩、具备一定科学教育和科技活动经验
3.申报者对青少年科技活动有正确的理念和认识
4.申报者在历届大赛中未曾获得过“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奖项
(二)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1.项目作者在申报参赛项目的同时,可自愿申请参加“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2.申报者在申报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简历、获得过的奖励、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个人事迹
3.申报者所在单位应审核申报书中所填内容,确认选手填写的个人事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其参加“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活动,并加盖公章
4.申报者须将申报书中所填本人获得过的奖励、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个人事迹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带至终评现场
(三)评选程序在科技创新竞赛项目评审的基础上,参考科技辅导员的工作业绩、综合问辩、综合知识测试、动手技能测试等进行综合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