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消防救援队伍职能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主要有两个部分
一、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一)依法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并依法实施临时封查、传唤等措施,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责令停产停业,提出意见并由应急管理局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二)组织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消防监督机构是火灾调查和火灾责任者追查处理的权威机关,负责对火灾事故进行查处
二、灭火及抢险救援职责
(一)教育训练队伍,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消防监督机构负责抓好所属队伍的政治教育和业务训练,全面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同时,对群众义务消防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
(二)突发灾害处置,及时有效的扑灭各种火灾,努力减少火灾损失,全力参加灭火以外的各种抢险救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实施抢险救援的重要力量,实行昼夜执勤,常备不懈,接到报警迅速出动,积极抢救被困和遇险人员,保护疏散物资,迅速控制灾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