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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创建“整洁、舒适、安全、和谐、文明”的公寓环境第二条学校对学生公寓资源实行统一调配与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生第二章分则第一节住宿调配第四条根据我校实际,在籍学生按照“本科、高职、中职”的标准进行调配第五条收费标准以《XX职业技术学院收费管理办法》为准第六条住宿调配原则实行“分区管理、统一分配”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按学院、年级划分住宿区域,各学院自主调配第二节住宿管理第七条入住申请
1、根据学校《XX职业技术学院收费管理办法》标准,由财务部门统一收取费用
2、学生住宿实行“先缴费后住宿”原则学生到所在学院出示住宿交费凭证,由学院填写《新生住宿通知单》,学生持《新生住宿通知单》到公寓管理员办理入住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交费者,应由学校有关部门书面批准,方可办理入住
3、走读生如学期中途需住宿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交费手续,持缴费单到总务处办理入住手续第八条退寝申请住宿学生因实习、毕业离校、入伍等原因不能在校内居住的,需离校前一周,到所在学院领取《住宿学生退寝交验单》(见附件),经所在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退寝手续
1、因故退学、休学、入伍等情况,及时办理退寝,持学校有关证明,按《XX职业技术学院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财务部门返还相应住宿费用
2、毕业离校的,以宿舍为单位,由寝室长或本宿舍拟最后离校的学生(以下称学生代表)持所在学院证明填写《住宿学生退寝交验单》,到所住公寓管理员处办理退寝交验手续
3、办理退寝交验手续时,公寓管理员与学生代表共同到拟退宿舍,查验房间内空调、公共设施、家具物品使用情况,核实电费缴纳情况,如实记入交验单查验完毕,管理员和学生代表须在交验单上签字交验单作为学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总务处审核凭证
4、宿舍内公共设施及家具物品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等情况,责任人须按原价赔偿;无法确认具体责任人的,由该寝室的学生共同赔偿
5、学生退寝离校时,应将宿舍卫生打扫干净,并将个人物品整理好在一周内搬离公寓,遗留物品将按弃物处理
6、退寝时,须将宿舍钥匙交公寓管理员
7、学生不得擅自退寝凡未履行退寝手续擅自离校的,由学生所在学院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第九条住宿调整
1、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和床位,如确需调整宿舍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说明调寝理由,经辅导员(班主任)同意后报所在学院批准,领取《住宿学生调寝交验单》,到所住公寓区处办理调寝交验手续
2、调寝学生须结清原宿舍应缴纳的电费份额,所使用的家具物品完好无损,如实记入交验单,管理员和学生须在交验单上签字交验单作为学生办理调寝手续时总务处审核凭证
3、学生不得擅自调寝凡未履行调寝手续擅自调寝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第三节住宿条件与设施第十条学生宿舍配置床具、桌椅、衣柜、书柜等基本设施和等以及住宿学生使用的独立电源每层配电室内安装智能计量限电装置第十一条学生公寓设置专用的值班室第十二条学生公寓里设置公告栏、宣传板第十三条学生公寓内设置自动售卖机、直饮水设备由学校管理部门审批,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规定,确保学生的消费、饮用安全第四节住宿安全与卫生第十四条学校制定学生公寓消防、治安、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等各类安全预案相关部门定期对学生公寓安全进行模拟演练,不断提高住宿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第十五条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逃生能力第十六条住宿学生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第十七条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出入需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来访人员出入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在规定时间内离开第十八条学生公寓消防、出入和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摆放任何物品楼内禁止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第十九条宿舍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酒精炉、液化气炉等各类明火器具;禁止破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第二十条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禁止床位转借、转让、转租,禁止擅自调整寝室和床位第二十一条禁止私自更换门锁、配钥匙或另加门锁,房间钥匙不得转借他人第二十二条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第二十三条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地面干净、无杂物个人物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第二十四条公寓内禁止赌博、酗酒等不文明行为第二十五条公寓内禁止携带、存放管制刀具,禁止在公寓饲养动物第二十六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禁止攀爬围墙、窗户、阳台、护栏、管道等禁止一切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为第二十七条发现火灾等安全事故或刑事、治安案件时,及时报警,采取有效措施,紧急避险,不得破坏现场第二十八条宿舍内不要存放过量现金,不要泄露自己的存折、银行卡密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宿舍失盗,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寓管理员及学校保卫部第五节水电及公用设施管理第二十九条住宿学生应节约水电,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通过报修系统或者管理员及时报修第三十条公寓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损坏、私自改动供电线路,禁止盗用公用电源第三十一条公寓楼熄灯时间为2300,早上供电时间为500O第三十二条水电管理按《XX职业技术学院水电管理办法(试行)》和《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空调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第三十三条住宿学生应正确使用公共服务设施和家具需维修的及时到管理员处报修因不当使用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第三章附则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他人入住第三十五条住宿学生违反本规定的,由学生所在学院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总务处负责解释原《关于办理学生退寝工作的规定(试行)》同时废止,学校发布的有关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