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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类型及指标
1.专业建设类(学校推荐指标专业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20项)1-1专业服务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项目说明1)获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优先立项;2)服务十大新兴产业;3)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学校专职教师的数量;4)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o1-2“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说明原则上依托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已获省级及以上“四新”项目立项的专业,不得重复申报1-3“六卓越一拔尖”项目说明已获国家级或省级“六卓越一拔尖”计划支持的学科专业,不得重复申报1-4新建专业质量提升项目说明1)新建本科专业是指2017年(以立项文件时间为准)以来获批且不满3届毕业生的专业;2)专业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3)凡有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学院建议申请该项-5传统专业改造提升项目说明从历年校级及以上和2023年拟立项校级各专业类项目中推荐申报,已获省级及以上专业改造类项目的专业,不得重复申报1-6“101计划”项目说明原则上应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教学团队或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四新”项目等IT至1-6项目的总体说明1)每学院在1-
1、1-
2、1-
3、1-
5、厂6五类项目中,不限类别但数量限报2项;2)每学院在「4中限报1项至1-6项目的结题要求6类专业建设类项目建设期内需完成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三类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三类及以上)、省级规划教材、省级一流课程等成果(至少完成以上4项中的2项);还需完成每个类别的建设内容
2.课程认定类(学校推荐指标25n)2-1课程思政示范课说明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3)从历年和2023年拟立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课程优质课中推荐2-2大中小课程思政一体化示范课程说明课程应为双负责人,高校教师是课程高校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2-3线上一流课程说明1)申报课程须经过2个学期或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2)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7月31日;3)申报的团队主要成员须为平台显示授课教师;4)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属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内2-4线下一流课程、2-5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6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说明1)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课程申报信息应与学校教务系统保持一致;2)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2-7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说明1)经过2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2)应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3)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总体说明1)每学院在七类中推荐2门,其中每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可额外推荐1门,不限类别;2)2-3至2-7中,每学院从历年校级及以上和2023年拟立项校级的相应课程建设类项目中优先推荐;3)五类课程参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要求实施已获国家级课程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批省级课程类建设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类认定类型课程已获省级推荐且未获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可直接认定省级一流课程
3.教材建设类3”规划教材(学校推荐指标4项)说明1)为认定类项目,每学院限报1项;2)教材主编须为长期讲授该课程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3)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含修订出版,以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教材鉴于全册/成套教材一般出版周期较长,按全册/成套整体推荐的教材,允许其中部分教材出版时间范围扩大至2016年1月;4)其他要求及遴选重点见《申报指南》O3-2教材建设(学校推荐指标6项)说明1)第一主编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务;2)申请教材可以为新编教材或修订教材3)每学院限报1项,历年校级和2023年拟立项校级教材优先推荐
4.师资队伍建设类(学校推荐指标9项,其中教坛新秀不少于2项)4-1教学创新团队说明1)每学院限报1项,从历年校级和2023年拟立项校级教学团队中推荐申报;2)项目负责人应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教授职称;3)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不得重复申报4-2教学名师说明1)每学院限报1名,从历年校级和2023年拟立项校级教学名师(含线上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教学名师)中推荐申报;2)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得重复申报;3)其他具体要求请见申报指南4-3教坛新秀说明1)每学院限报1名,从历年校级和2023年拟立项校级教坛新秀中推荐申报;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6年高校教龄,从历年校级和2023年拟立项校级教坛新秀(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推荐申报3)获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学能力等比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4)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的教师,不得重复申报
5.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学校推荐指标5项)5-1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说明1)从历年校级和2023年拟立项校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推荐申报;2)申报人原则上应为实验中心负责人,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5-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说明1)从历年校级和2023年拟立项校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推荐申报;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5-3基层教学组织说明1)在实体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础上,优先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项目负责人应由省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3)已获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不得重复申报5-4虚拟教研室说明1)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教研室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项目负责人应由省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3)已获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和省级虚拟教研室的教研室,不得重复申报总体说明每学院在以上4类中限报2项,其中每个类别限报1项
6.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推荐指标30个,包括省级重大项目3项、省级重点项目9项、省级一般项目18项;另外,教育教学管理项目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分别单设推荐名额,每一类限报3项,其中每类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各1项)说明1)省级重大项目应具备教授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由学校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委托申报2)省级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重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侧重于“五育并举”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等教育评估评价、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向3)省级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一般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侧重于课程思政建设、教学要素功能发挥、教学过程评价、教学模式创新等方面4)2022年立项且未获得省级立项的的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可申报省级重点和省级一般教研项目;5)项目负责人为专任教师,满5年高校教龄,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无延期建设现象,均已按规定程序结题,且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6)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由马院牵头等额推荐;教育教学管理项目,每学院和相关部门选择一类且限报1项,可申报重点和一般项目;7)省级重点和省级一般项目,学校将“分赛道”评审和推荐结题要求完成项目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带有项目编号的相关教研论文,其中重大项目至少1篇二类或3篇三类,重点项目至少1篇二类或2篇三类,一般项目至少1篇三类
7.产业学院与特色学院建设类(学校推荐指标3项)7T现代产业学院7-2示范微电子学院7-3网络安全学院7-4未来技术学院7-5储能技术学院7-6特色示范软件学院7-7智慧农业学院7-8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7-9创新创业学院7-10示范教育基地总体说明1)每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类限报1项;2)已获批的省级产业学院项目不得重复申报3)项目负责人为高校二级学院副院长及以上职务,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者;4)其他申报要求见申报指南
8.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学校推荐指标8项)说明从2022年立项和2023年拟立项的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中优先推荐申报,其中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若无特等奖和一等奖依托,可放宽至二等奖,每个专业择优推荐申报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