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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系统首问负责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群众满意,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厅(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负责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群众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群众的行政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适用于省应急管理厅(XX煤监局)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首问负责人指首先接待来厅(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业务工作,接受咨询、投诉、举报,以及受理有关来电、来信和通过厅(局)网站受理投诉的人员,当两位及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询问时,职务职级高者为首问负责人第四条首问负责人的责任
(一)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负责人应当立即受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并及时办理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及时呈送具体承办机构,跟进办理情况并及时反馈办理
(二)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负责人应当主动告知,并主动帮助其联系有关责任人或者本部门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办理,相关责任人或者被指定人员即按照前项规定办理
(三)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必要时应主动带办事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事项
(四)首问负责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时,应文明礼貌、热情XX,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第五条首问负责人应对群众要求办理事项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接待时间,服务对象的姓名和,办理、咨询或投诉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和数量,首问负责人和承办人等相关信息登记事项应当由来访人员签字认可第六条工作人员应了解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明确本岗位职责和办事程序,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第七条执行首问负责制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或收到服务对象投诉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其他必要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