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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场交易项目受理系统运行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提升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全省进场交易项目受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年本)》(湘发改公管〔2019〕679号)(以下简称《交易目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7号)、相关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导则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导则用于进入湖南省、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社会类项目或其他项目参照执行(以下简称进场交易项目)o第三条【进场方式】进场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全闭环管理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登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进场交易统一受理系统(以下简称统一受理系统)办理网上登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项目统一受理系统建设,负责制定进场交易项目受理导则;省、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受理系统依照本导则明确的进场交易项目信息,按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原则实行网卜等理C第二章进场交易项目申报条件第四条【交易目录和限额标准】本导则所称进场交易项目是指《交易目录》内的项目以及《交易目录》外自愿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进场交易项目限额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省级有关行政部门公布的规定执行第五条【进场监管原则】进场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需取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或者备案手续对没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确实难以协调明确监管职责的项目,需按相关规定明确由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监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和监督缺位第六条【纸质标项目】进场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则上不受理纸质方式交易项目进场申请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交易项目,采用纸质方式进场交易的,在项目进场交易前,招标人(采购人)需向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协调机构报告并取得同意第七条【涉投诉举报原则】进场交易项目如有质疑、投诉、举报,需在质疑、投诉、举报处理完结后,再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该项目进场交易申请.第八条【清缴交易服务费原则】按照省交易服务费相关规定,招标人、中标人应积极缴纳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其代理项目相关主体交纳交易服务费;存在“应缴未缴”,经催缴拒不配合的,暂停受理相关项目进场交易第九条【保密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国家保密相关要求制定保密项目进场交易管理办法,项目受理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十条【系统用户注册】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统一注册系统用户
1、统一注册平台入口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完成后,按系统提示完成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厂家可自行选择
3、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自助绑定用户账号,即可登录系统填报进场交易项目信息
4、已注册的用户无需再次注册,数据对接的用户按系统提示完善相关用户信息第十一条【项目信息】进场交易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场地需求信息和项目资料附件其中,项目基本信息应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项目审批系统、项目备案系统自动推送;场地需求信息由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报;项目资料附件包括行政监管部门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文件、招标文件等,在项目填报时一并上传
(一)项目基本信息主要包含项目名称、项目交易分类、备案部门、投资预算金额、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行政备案级别等
(二)场地需求信息主要包含
1、交易场地需求场地用途、开标时间、是否包含样品评审、评审时是否需联网查询或使用特殊软件、是否需现场演示、是否隔夜评标、是否远程异地评标、是否纸质标、是否目录外项目、是否属地外项目进场、是否复评(重新评审)项目、是否无行政监督部门项目等场地需求信息及其他特殊需求等
2、交易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预计评标时长、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等
3、专家数量和来源信息省内同城专家、省内异地专家、省外专家、业主评委(采购人评委)等;采取N+X席位制评标的,应明确业主评委(采购人评委)数量
(三)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自行负责所填报的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附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因填报错误或不按规定填报带来的后果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第十二条【项目分组评审】工程建设项目多标段项目,预计评标时长超过《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公管规〔2022〕792号)相关规定的,由招标人、代理机构科学划分标段,实行分组评审分组按以下原则进行采用合理低价法的项目原则上组建1组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原则上1标段组建1组评标委员会,对设计、监理采用综合评分法可视情况2个标段组建1组评标委员会,采用最低价法的项目按照行政监督部门的意见和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具备隔夜评标设施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采取隔夜评标方式,可不进行分组评审第十三条政府采购多包项目,预计持续评标时间较长(参照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时长相关标准),为确保评标专家身体健康,确保评标质量,采购人、代理机构可科学划分包组,实行分组评审分组按以下原则进行综合评分法3包以内(含3包)组建1组评标委员会,超过3包的,按3包1组原则分组评标;最低价法5包以内(含5包)组建1组评标委员会,超过5包的,按5包1组原则分组评标具备隔夜评标设施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采取隔夜评标方式,可不进行分组评审第十四条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不进行分组评审,原则上不进行隔夜评标第十五条【复评项目申报】工程建设项目需进场复评的,在复评预约场地前,需报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复评公示,复评公示包括复评原由、复评内容明细等;预约场地时上传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的复评意见书(含复评原由、复评内容明细等)第十六条【政府采购重新评审项目受理】政府采购项目按相关规定需重新评审的,在重新评审预约场地前,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重新评审书面报告(包括重新评审原由、内容等)第四章项目受理第十七条【项目受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系统实行智能化系统24小时自动化受理要件符合、信息完整的进场交易项目由系统自动完成受理自动受理不通过,或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再受理的项目实行人工受理,需人工受理的项目包括纸质标项目、异地进场项目、目录外项目、样品项目、演示项目、隔夜评标项目、分组评审项目、复评(重新评审)项目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时,不审查进场交易项目的审批文件、备案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进场项目材料由招标人(采购人)自行负责第十八条【受理时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工受理工作时间明确如下
(一)工作日17:00前提交的当日办结,17:00后提交的下一工作日办结
(二)国庆节和春节长假前后一个工作日均不安排项目进场交易第十九条【开评标场地预约】进场交易项目原则上实行“当天开当天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资源(席位)全部开放网上预约,由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选择,先订先得;项目受理通过后,评标室由系统自动分配第二十条【受理后工作】进场交易项目完成受理后,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发布交易信息公告交易信息公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第二十一条【受理后变更】进场交易项目在完成项目受理登记、场地预约等工作后,如项目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开评标时间或延期开评标的,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发起变更,重新预约场地时需提供(上传)加盖招标人(采购人)公章的交易场地重新预约说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1工作日内完成人工核验,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发布变更公告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咨询通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公布项目受理咨询电话和相关服务资料,接受市场主体相关咨询,提供相关帮助第二十三条【导则时效性】本运行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