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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直属库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规范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深入推进直属库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直属库科学发展,根据总公司及分公司要求,结合本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直属库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直属库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直属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直属库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直属库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直属库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五)直属库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六)直属库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七)直属库党的建设、直属库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
(八)直属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对直属库违纪人员的处理
(十)直属库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有关直属库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十二)直属库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直属库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二)直属库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三)直属库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等
(四)直属库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调整
(五)直属库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一)直属库投资计划、基建维修计划等项目
(二)直属库计划外追加的下列投资项目、万元以上(含万元)基建、万元以上(含万元)维修项目;、万元以上(含万元)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需要招投标的项目120202020
(三)直属库重大销售、采购合同签订21010
(四)直属库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
(五)直属库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项目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
(一)直属库年(月)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直属库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以立项实批数字为准;
(三)直属库重大支援、捐赠、赞助(款、物)等
(四)直属库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第三章决策方式第八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方式有主任办公会、库委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第九条主任办公会由主任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职责对公司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行使决策权,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有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政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本库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党、政重大工作部署等进行讨论决定第十条库委会由主任或委托班子其他成员主持,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相关项目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职责对直属库日常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运作、重大销售、采购合同签订)按程序行使决策权研究贯彻落实主任办公会、职代会及职工大会的有关决议和决策部署第四章决策规则及程序第十一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必须经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第十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及时进行沟通和磋商,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第十三条重大事项决策前的运作程序
(一)由有关部门根据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提出研究决定的事项,或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提出
(二)重大事项议题明确后,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度,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所要决策事项的内容,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第十四条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前的运作程序由主任办公会议提名、讨论,任免、聘任(解聘)管理干部凡属重要人事任免应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决策前征求支部委员的意见第十五条重大项目安排决策前的运作程序
(一)由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或直属库主要负责人提出
(二)有关部门组织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
(三)分管领导听取有关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
(四)根据重大项目安排决策的内容,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第十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前的运作程序
(一)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的年(月)度计划或预算外资金使用意向、额度
(二)由分管领导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
(三)根据资金使用意向、额度,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
(四)按规定大额资金使用项目需进行招投标的必须履行招投标程序
(五)不得化整为零使用资金或拆解资金额度,有意规避集体决策或公开招投标第十七条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决策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第十八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一般要有计划性,避免临时动议,严禁未经会议讨论表决擅自决定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决策的,直属库主要领导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并说明情况第十九条与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决策纪律和保密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第二十条会议决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重要人事任免公示后要按规定程序发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定应及时传达到广大职工第五章决策执行第二十一条要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报批制度需经分公司审批的决策事项,必须报分公司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全体班子成员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第二十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主要领导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第二十四条负责执行决策的部门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确保落实决策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得推诿和拖延第二十五条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成员要及时提出意见,按决策程序修正完善‚‛第六章决策监督第二十六条直属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梳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开展风险评估,确定相关控制措‚‛施,规范记录文档,促进集体决策的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第二十七条直属库党支部应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条规对直属库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要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直属库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要对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的执行和决策后的实施效果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时,应当将本直属‚‛库领导人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坚持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和完善有关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八条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知情后应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等部门报告‚‛第二十九条充分发挥同级监督的作用第三十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要按照党务公开、企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局域网、公开栏等各‚‛种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第七章责任追究第三十一条与会人员须对会议的决策承担责任集体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定,违背集体决策规则、程序、纪律要求,给国家、公司及本单位、职工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成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参与决策的与会人员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在会议记录中有明确记载的,可免予责任追究第三十二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给国家、公司及职工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应进行责任追究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和程序的
(二)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
(三)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和可行方案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四)化整为零使用大额资金或拆解资金额度,规避集体决策和招投标的
(五)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
(六)未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的
(七)不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的
(八)拒不执行班子集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九)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的
(十)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涉密材料的
(十一)会议记录严重不规范和篡改会议记录的
(十二)其他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第三十三条领导班子决策违规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在分清集体责任、个人责任及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的基础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由直属库党支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经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后报分公司批准,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直属库党支部负责解释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建议,可及时向直属库党支部汇报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