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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推进节能减排的政策制度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全面贯彻和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本市建设四个中心和实现四个率先的要求,大力实施节能优先战略,加快产业升级,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国务“”“”院和市关于加强产业节能和结构调整工作的决定的精神,不断推进节能机制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快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区节能减排工作格局,促进能源的高效使用和循环利用,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滨江新区建设,特制定本政策**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注册在本区并纳税和统计属地化的各类所有制法人单位第三条(适用原则)申报项目从年月日以后开工建设或实施的项目第四条(重点对象)**11鼓励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节能减排,下列对象可享受财政资金扶持
(一)技术节能是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的国家十大节能工程等节能技术改造达到能效水平提高的项目;“”
(二)结构节能是指切实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产品,实现产品能级提升,通过关停并转达到节能减排成效的单位或项目;
(三)管理节能是指年耗能千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或冶金、有色、化工、医药、纺织、轻工,电镀、锻造、铸造、热处理工艺等能耗较高、污染相对较重的行业实施清洁生产项目取得节能减排明显成效的单位;节能服务公司或区节能专家“”组开展能源诊断活动和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
(四)社会节能是指服务业领域开展节能工程改造取得节能减排明显成效的单位;
(五)宣传节能是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培训、评比表彰、展览展示等活动第五条(扶持办法)对通过以下技术节能、结构节能、管理节能和社会节能等方式达到节能指标和降低单位产值能耗的企业或项目,扶持资金按照该单位的年度节能总量予以补贴,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多项政策
(一)技术节能推动国家十大节能工程改造,对被列入市政府节能技改的项目实施后,降低单位产值能耗达到年节能量吨标煤以上效果的,市政府按项目节500能量给予每吨标煤元补贴,区政府按市政府政策要求做好配套支持;对降低单位产值能耗且达到年节能吨标煤以上效果的,区政府按项目实施后节能量每300吨标煤给予元补贴50
(二)结构节能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对完成关停并转的企业或项目,300市政府按节能总量给予每吨标煤元补贴,区政府按市政府政策要求给予配套;对完成区里淘汰劣势企业、产品和落后设备工艺而实现节能减排任务,实现30011年节能吨标煤以上效果的,给予每吨标煤元的补贴对于通过关停并转后年实现万吨标煤以上节能量的企业或项目,扶持资金将由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专题50300审议
(三)管理节能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有效管理,对年耗能千吨标煤以上企业推进以下节能减排工作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开展能源诊断按照国家和市政府专项工作要求,对节能服务公司或区节能专家组为本区年耗能千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和列入国家十大节能工程的重点耗能设备开展节能诊断、编制节能篇的,给予资金扶持资金扶持参照国家或市有关指导价意见,对年耗能吨标煤以上吨标煤以下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诊断编制节能方案的给予万元补贴;对年耗能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100010000能单位开展节能诊断编制节能方案的给予万元补贴110000鼓励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在我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凡注册在我2区的能源服务公司对我区年耗能千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达到年节能量吨标煤效果的,给予至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达到年节能量吨标煤以上效果的,给予万至万元的一次性奖50-20050001励;20012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重点用能企业推行从源头削减、生产全过程控制、以污染预防为主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审核,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预期效果,并取得市清洁生产审核资格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万元
(四)社会节能为实现节约型社会建设,积极开展全社会节能活动对在**1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设施和平方米以上浴场、餐饮店、大型家电专业店、批5000发市场使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和节能型冷藏设备等,对创建节约型医院、社区服3000务中心、养老院、学校等服务业单位,达到节能效果的,根据节能量每吨标煤给予元补贴对列入国家或市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按照国家或市节能技术改造的政策要求执行300****
(五)宣传节能为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培训,成立区节能专家组,并设立节能宣传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列入每年正常部门预算,专门用于开展节能技术培训、区政策扶持项目节能评估、按照国家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要求必须做的节能评估项目,国家节能宣传周活动、参加各种节能产品、技术推介会和展览会的资助;开展节能先进评比表彰会,对在节能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典型单位、先进个人予以奖励第六条(来源和计划)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财政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第七条(资金用途)专款专户,专款专用第八条(办理程序)
(一)申请单位根据项目的扶持类别递交扶持资金申请表、立项批复、竣工资料、歇业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二)节能量核定采取企业报告、区节能专家组审核确认的方式;
(三)申报单位的财务制度健全,纳税等信用状况良好,由税务局负责审核并出具材料;
(四)区经委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对项目资金扶持进行审核,并报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核定
(五)区财政局负责将审定后补贴资金拨付所属街镇、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