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1.为了加强对仓库和罐区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工作职责
2.1仓库、化学品库保管负责对库存物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罐区管理(氯甲烷罐、环氧丙烷罐、液碱罐)
3.
1.1每天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保证贮罐、设备、输送管道、阀门及机泵的正常使用
3.
1.2要定期保养及维护,做到贮存容器和输送管道、阀门及机泵的清洁和畅通
3.
1.3加强设备管理,防止危险品在入库、贮存和发放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3.
1.4罐区内必须配备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
1.5罐区内严禁堆放杂物及可燃物质
3.
1.6罐区周围应设置警示标志及危害告知牌
3.2仓库及危险品罐区
3.
2.1库存物资不准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
3.
2.2库存物资摆放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少于50厘米,距屋柱不得少于50厘米
3.
2.3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3.
2.
3.1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3.
2.
3.2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3.
2.4库区周围严禁烟火,并注意通风
3.
2.5在工作现场不得使用易燃溶剂做清洗工作
3.
2.6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3.
2.7仓库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做好安全标志,对储存物资及安全设施定期检查
3.
2.8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