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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二级动火工作票单位(车间)都江堰局编号线路检修班201104动火
8001、动火工作负责人蒋文彬班组线路检修班
2、动火执行人刘瑞安
3、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110kV长平线8号塔
4、动火工作内容(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撤除110kV长平线8号塔
5、动火方式切割动火方式可填写焊接、切割、打磨、电钻、使用喷灯等
6、申请动火时间自2011年04月28日09时00分至2011年04月28日17时00分
7、(设备管理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工作地点设专人监护;
(2)工作前通知厂方,清除塔基周围堆放的包装箱等易燃物品;
(3)将110kV长平线全线停电,并按规定在线路两端挂好接地线,打好临时拉线,在撤除塔上导线并确保该塔不受任何张力情况下,方可开展撤除工作;
(4)在110kV长平线8号塔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围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5)工作前,工作许可人向动火工作负责人和动火执行人交代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8、(动火作业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动火作业设专人监护,并安排义务消防队员2人;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动火现场配置4kg干粉灭火器2只;
(3)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带应有隔热防磨套;
(4)切割塔材时,应先用吊车将塔材固定牢靠,防止切割时塔材发生倾覆;
(5)使用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固定垂放,且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距明火10m;
(6)动火作业终结后,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应检查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名朱长华签发日期2011年04月27日15时00分消防人员签名周峪安监人员签名冉红兵动火部门负责人签名杨锐
9、确认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蒋文彬运行许可人签名李建红许可时间2011年04月28日09时10分
10、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安全措施已符合要求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测定合格(动火作业方)消防监护人签名周小兵(动火作业方)安监人员签名牟巍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蒋文彬动火执行人签名刘瑞安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负责人签名杨锐许可动火时间2011年04月28日09时30分
11、动火工作终结动火工作于2011年04月28日16时50分结束,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现场确无残留火种,参与现场动火工作的有关人员已全部撤离,动火工作已结束动火执行人签名刘瑞安(动火作业方)消防监护人签名周小兵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蒋文彬运行许可人签名李建红
12、备注
(1)对应的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编号局线Ⅰ1104001
(2)其他事项无二级动火工作票单位(车间)都江堰供电局编号长安变电站201104动火
8021、动火工作负责人乐勇班组修试所变电检修班
2、动火执行人刘明长
3、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110kV长安变电站,主控室继电保护屏
4、动火工作内容(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撤除主控室继电保护屏
5、动火方式切割动火方式可填写焊接、切割、打磨、电钻、使用喷灯等
6、申请动火时间自2011年04月28日09时00分至2011年04月28日12时00分
7、(设备管理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工作地点设专人监护;
(2)在主控室待撤除的继电保护屏上挂“在此工作!”,在相邻屏的前后、相对屏的前后挂“运行设备!”红布帘;
(3)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
(4)工作前,工作许可人向动火工作负责人和动火执行人交代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
8、(动火作业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动火作业设专人监护;
(2)动火作业前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动火现场配置4kg干粉灭火器2只;
(3)在切割继电保护屏前,应将该屏与外界连接的所有二次线全部撤除;
(4)切割、撤除继电保护屏时,应用耐火绝缘板将撤除设备与运行设备进行隔离,防止切割时火花飞溅;
(5)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保持通道畅通,防止振动和误碰运行设备;
(6)使用的砂轮切割机外壳应可靠接地;
(7)动火作业终结后,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应检查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名李翔签发日期2011年04月27日15时00分消防人员签名陈涛安监人员签名宁玉波动火部门负责人签名刘文兵
9、确认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乐勇运行许可人签名王成许可时间2011年04月28日09时40分
10、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安全措施已符合要求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测定合格(动火作业方)消防监护人签名冯键(动火作业方)安监人员签名刘伟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乐勇动火执行人签名刘明长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负责人签名刘文兵许可动火时间2011年04月28日09时50分
11、动火工作终结动火工作于2011年04月28日11时20分结束,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现场确无残留火种,参与现场动火工作的有关人员已全部撤离,动火工作已结束动火执行人签名刘明长(动火作业方)消防监护人签名冯键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乐勇运行许可人签名王成
12、备注
(1)对应的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编号长安变电站2011042801
(2)其他事项无二级动火工作票单位(车间)都江堰局编号DYJ-DH2-2011-04-28-
031、动火工作负责人徐亚彬班组修试所变电检修班
2、动火执行人胡明水
3、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安平变电站,电力隧道电缆支架
4、动火工作内容(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焊接维修电缆支架
5、动火方式焊接动火方式可填写焊接、切割、打磨、电钻、使用喷灯等
6、申请动火时间自2011年04月28日09时00分至2011年04月28日17时00分
7、(设备管理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工作地点设专人监护;
(2)在电缆隧道的出入口四周装设围栏,派专人看守,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围栏出入口处挂“从此进出!”标示牌,在工作地点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3)电缆隧道内应保证照名充足;
(4)工作前,工作许可人向动火工作负责人和动火执行人交代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
8、(动火作业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动火作业设专人监护;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动火现场配置4kg干粉灭火器2只;
(3)进入电缆隧道前,先用吹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在经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工作时,应保证隧道内空气流通;
(4)移动电缆应统一指挥,平正移动,对不能移动的电缆,应用石棉等隔热材料将电缆与焊接点进行有效隔离,防止电缆灼伤;
(5)使用的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
(6)动火作业终结后,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应检查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名肖远驰签发日期2011年04月27日15时00分消防人员签名龙静安监人员签名苟宏动火部门负责人签名洪伟
9、确认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徐亚彬运行许可人签名周涛许可时间2011年04月28日09时10分
10、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安全措施已符合要求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测定合格(动火作业方)消防监护人签名晏永东(动火作业方)安监人员签名刘刚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徐亚彬动火执行人签名胡明水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负责人签名洪伟许可动火时间2011年04月28日09时30分
11、动火工作终结动火工作于2011年04月28日16时50分结束,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现场确无残留火种,参与现场动火工作的有关人员已全部撤离,动火工作已结束动火执行人签名胡明水(动火作业方)消防监护人签名晏永东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徐亚彬运行许可人签名周涛
12、备注
(1)对应的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编号安平变电站2011042001
(2)其他事项无PAGE2。